浙江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
 

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提速 各地加快推进(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报道)

   发布日期:2015-12-30 08:48:28   

  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hightech.com.cn/html/2015-12/28/node_10.htm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科技厅了解到,截至2015年10月,浙江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已经有3700余项科技报告面向社会开放,系统访问量达6.9万余次。 不仅仅是浙江,今年以来,安徽、辽宁、四川、陕西、山东、湖北、甘肃等地纷纷上线地方科技报告服务系统,试水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与此同时,湖南、云南、福建等地也陆续开始实施一系列地方性政策,加快了建设科技报告制度的步伐。

  地方纷纷试水改革

  科技报告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组织架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部门协调等方方面面。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针对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组织管理、收藏服务和营造环境等问题进行顶层设计,并明确指出,到2020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这意味着,推动部门、地方开展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脚步正在加速。

  2014年10月,浙江省率先在地方科技系统内启动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成为全国科技报告制度的6个试点省份之一。一年来,在杭州市开展市级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11个市全面展开,率先实现省级科技报告面向社会服务,为社会公众了解监督政府投入绩效提供了窗口,为创新创业人员共享科技成果提供了平台,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浙江省在政策规范、报告呈交、服务系统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2015年7月,湖北省科技报告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公众只需登录湖北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即可检索湖北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报告,通过实名注册的用户可在线浏览公开科技报告全文。目前,该系统已导入的科技报告2014份,其中国家级项目1300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700份左右。

  记者了解到,随着科技报告工作全面展开,该服务系统科技报告数量将逐渐增加。根据湖北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办法,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先行试点,逐步在各部门、各地市推进,力争到2018年实现省、市二级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全部纳入湖北省科技报告体系,实现科技报告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5年10月,甘肃省科技报告服务平台上线开展共享服务。同时,甘肃省政府还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甘肃省科技报告制度实施意见》及《甘肃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该省的科技报告工作。为深入推进科技报告制度在甘肃省的实施,使社会广泛了解科技报告制定标准、使用方法等,甘肃省科技厅委托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在甘肃14个市(州)开展科技报告培训工作。从8月开始,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深入基层科研单位,走访创新企业,讲解科技报告制作方式和使用方法,已累计培训1200余人。据甘肃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年底,甘肃省将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机构保障和资源共享服务。2016年起,该省将全面实施科技报告制度。

  建立统一制度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并没有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地方往往在科研报告方面各自为政。这直接导致了国家和地方在科技项目方面的重复部署,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地方单位各自保存自己科研报告的做法,不仅阻碍了广大科研人员共享科研成果,妨碍了国家科技投入的产业化、效益化,也不利于社会公众了解科技进展。

  近日,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为13015.6亿元,比上年增加1169亿元,增长9.9%;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2.05%,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科技投入的持续快速增长,高水平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科技资源总量快速增加,科技投入产生的大量科技信息和数据,迫切需要进行统一收集和完整保存,最大程度向社会开放并推动共享,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科技投入产出效率。由此可见,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已势在必行。

  记者了解到,作为我国科技报告制度的重要载体——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于2014年3月正式开通运行。该系统除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注册登录以外,公众不需注册,就可以检索科技报告摘要和基本信息,了解国家科技投入所产出的科技报告的基本情况,还可以对科研诚信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同时,系统对报告实行了分类管理和受控使用。

  截至目前,该系统已收录报告数量41381个,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报告数量为26786个。

  标准规范制度将完善

  尽管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时间并不太长,但意义却十分明显。有鉴于此,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进一步明确表示“国家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有鉴于此,各省份也对未来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和规划。

  “浙江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与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及其他各省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已成为国家及各级政府科技投入产出技术成果的汇集平台,为创新创业者从源头寻找技术、寻找项目,提供了又一个巨大的创新资源库。”浙江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省正推出科技报告服务众创空间行动,为创新创业的新型生态圈提供科技成果资源,向浙江省产业咖啡馆、孵化器、科技园区、创新工场的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

  具体来说,浙江省下一步工作打算主要集中在:一是加快推进科技系统地市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按照浙江省至2018年各级财政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的目标,加快推进地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制度建设。二是加快出台《关于建立浙江省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保障各部门、各地市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展。 

  福建省出台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表示,在建设目标上,力争在2017年实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呈交和共享服务,在2019年实现福建省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科技报告呈交和共享服务,2020年建成福建省统一的科技报告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科技报告管理平台无缝对接。

  下一步,云南省科技厅将积极联合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科技报告相关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宣传培训、试点示范等工作,尽快实现云南省科技报告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并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实现与国家科技报告体系的有机衔接。

  总体说来,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有不同阶段的建设目标,经过“十二五”期间的筹划和准备,预计到2020年,基本形成国家科技报告工作的政策法规环境,标准规范制度基本完善,组织管理架构基本建立,收藏共享服务基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形成覆盖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统一的科技报告体系。